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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组织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14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院定于922日(周二)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各门公共课申请缓考和公共课成绩不及格的研究生组织补考,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教室

公共外语

922日(周二)15:00-17:00

长安校区文津楼202(学术报告厅)

教育科研方法

922日(周二)8:00-10:00

长安校区文汇楼A521

现代教育技术

922日(周二)10:15-12:15

长安校区文汇楼A521

        注意:参加补考的研究生必须携带研究生证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附件:补考考场安排.xls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