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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办法

发布日期:2008-06-03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树立良好学风,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办法

一、考核筛选的目的

对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少数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前途的硕士研究生,可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学习成绩合格并有一定科研能力的硕士生,进入硕士论文阶段;学习成绩较差或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终止学习。

二、考核筛选时间

研究生入学的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

三、考核筛选的组织领导

研究生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校的考核筛选工作。

各院(系、所、中心)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各单位的考核工作。考核筛选小组成员应包括:院(系、所、中心)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有关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和院(系、所、中心)研究生秘书。

由被考核的研究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交考核小组进行逐个评定。

四、考核筛选的标准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端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刻苦努力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现当代研究生的精神风貌。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按时上课及参加各种集体活动。

各考核小组依据以上标准对硕士生写出评语并评定等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学习期间,凡受过记过处分、留校察看且又无明显悔改表现者,属政治思想品德不合格。

2.业务考核标准

课程学习的考核:按每门课程结束时考试成绩为准,不再另行考核。必修课(按各专业培养计划执行)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有两门低于80分,高于75分者为优秀;必修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其中有一门课成绩低于75分,高于60分者为良好;必修课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有两门以上(含两门)成绩低于75分,高于60分者为合格。 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一门课不合格,重修后仍不合格者即最终视为该课不合格。

科研能力的考核:被考核的研究生每人必须提交一篇文章,文章内容可是学年论文报告、文献综述等。考核小组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评定。结合平时表现,评定成绩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个别专业对研究生的实验动手能力、野外考查能力有较高要求的,导师可根据平时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

考核小组根据以上几方面的考核意见提出筛选结论:对于政治思想优良、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优秀者,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可建议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政治思想、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考核合格者,可进入硕士论文阶段;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中任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规定者,中期考核不予通过。若是课程学习不合格,允许重修,重修后仍不合格者,则终止学习。对于自愿终止学习并已学完全部硕士生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发给研究生结业证书。

各单位应将考核筛选结果报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审核,并经研究生处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本修订办法从200711起执行,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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