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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3     作者: 培养办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16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办理离校手续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领取证书

1.领取封皮:

研究生秘书请根据毕业生名单、授予学位人员名单(见研究生秘书群内共享)统一领取毕业证书封皮、学位证书封皮。

领取时间:1222-23日(星期四、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领取地点: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五层521室。

2. 领取证书芯:

研究生秘书请根据毕业生名单(培养办提供)、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学位办提供)统一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领取时间:1228日(星期三)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五层521室。

二、毕业体检

体检地点:长安校区校医院

体检时间:12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体检费用:65/

注意:毕业体检需要验血,请空腹前往,下午化验的同学中午十点前吃一些清淡的食物。

三、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为了方便广大毕业生,毕业生离校工作采用“数字化离校查询与服务系统”,所有离校手续均可在网上查询办理。具体办理方法及注意事项如下:

1.1221-1230日,毕业研究生使用信息门户用户名(学号)、密码(即在校内上网时用的登录密码)登录“数字化离校查询与服务系统”(http://leave.snnu.edu.cn)查询相关离校手续办理情况、填写定向委培单位地址等信息,相关手续的办理请与各业务部门联系。

2.1229-30日,离校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硕士研究生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领取证书及封皮,博士研究生可先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封皮,证书需待三个月公示期满后再领取,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3.定向委培类的毕业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生)网上办理离校手续时,需填写毕业证、学位证的邮寄地址(即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的地址,收件人应为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毕业证书将按照此地址进行邮寄,请务必提前与工作单位联系核准地址及收件人信息。

定向委培类的毕业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生)如需本人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则必须在离校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持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的制式介绍信(即同意由本人领取证书的证明)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硕士领取地点在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秘书处。博士须三个月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才能领取,毕业证领取地点为研究生院培养办(文汇楼A517室),学位证领取地点为研究生院学位办(文汇楼A518室)。

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毕业生须在离校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持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的制式介绍信(即同意由本人领取证书的证明)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领取证书及封皮。

关于定向委培类研究生(硕士)及免师硕士领取证书的注意事项及所须证明的格式模板,详见附件“关于定向委培类硕士毕业研究生及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注意事项”(定向委培类博士研究生领取证书所须证明的格式要求及模板参照此附件中的规定)

四、离校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校徽、研究生证及校园卡均可留给毕业生本人作纪念(研究生证须经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盖“已毕业”章,校园卡请尽量把卡内余额花完)。  

五、研究生提交就业材料、领取报到证 

1216日前,提交就业材料。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研究生,请直接将协议书送至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若协议书系6月前签订,请一并将协议书与单位出具的协议依然有效的证明材料交到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未按时提交就业材料的,将按照未就业派回生源地。注:换发了新协议书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材料时需一并提供原空白协议书。 

1221-22日,受理档案保留申请。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就业困难的学生申请档案保留的,需提交档案保留申请(就业网下载)。 

1229-30日,到就业中心西207办公室领取报到证。 

 

附件:关于定向委培类硕士毕业研究生及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注意事项.doc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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