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和案例教学工作,进一步深化教育专业学位课程与教学改革,着力提升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将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请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仔细阅读教指委通知(附件1)内容并按照通知要求推荐教学案例。
2.各培养单位推荐的教学案例,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提交纸质版案例(案例命名方式:培养单位名称+案例第一作者姓名+案例名称)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案例汇总表(附件6)至教育专业学位办(文汇楼A段514室),电子版(WORD格式)以压缩包的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jyzyxwb@snnu.edu.cn。
3.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教学案例进行初审,遴选不超过10篇案例。
4.通过学校初审并获得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系统(https://case.cdgdc.edu.cn)。在系统中提交教学案例时,须同时提交作者授权书(附件4)和单位授权书(附件5)。教学案例提交案例库系统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4月7日。
5.上传至系统的案例将由教指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最终结果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审议。通过评审的教学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收录规范见附件2)。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