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业学位 >> 正文

专业学位

关于2020年下半年预计毕业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学历信息核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7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

为了配合国家及省级主管部门做好毕业信息上报工作,2020年下半年预计毕业研究生学历信息核对工作即将启动,经研究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的信息将上报学信网,并据此作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及在线查询的依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参加本次信息核对的研究生范围

2020年下半年预计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必须参加本次信息核对工作,否则无法制作毕业证书

二、系统开放时间

系统核对功能在11月27日中午12:00开放,并于12月11日中午12:00准时关闭,请相关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务必及时核对,过时不候。

三、操作说明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预计毕业研究生本人仔细阅读操作说明(见附件),并按照说明要求登录“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对。

*关于定向委培单位信息勘误的说明

(一)如果系统中的定向委培单位名称错误或有遗漏,请按照操作说明,将正确完整的单位信息填写在信息勘误栏,提交后等待管理员修改。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个别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将定向委培单位错写为“陕西师范大学”,请务必上网进行修改!

(二)如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按照《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履约期间工作单位变更的(须在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下),请按照操作说明,将正确完整的单位信息填写在信息勘误栏,并到所在培养单位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材料;

②现单位的在职证明材料(材料须明确说明入职和在职时间,且同意其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如果因合并重组等原因造成单位更名,请不要填写勘误栏,只需在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提交单位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须写明单位更名的原因,以证明两个名称对应的是同一个单位实体,并写明同意其本人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关闭
上一条:2020级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知识产权》《工程伦理... 下一条:2020级教育硕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系列讲座提...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