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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截至2019年超过修业年限研究生注销学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12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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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院于7月12日发布《关于对超过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作学籍注销处理的通知》,拟对李崟等67名研究生作注销学籍处理。其中汪永平等35人于规定期限内向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经委员会投票表决,须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所有毕业或学位论文答辩事宜。任纪虎等6人于2018年通过超学习年限申诉,却未在限期(2019年6月)内毕业,另有26人超过学习年限且未提交申诉材料,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经主管校长同意,按照注销学籍处理。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