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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截至2018年超过修业年限研究生注销学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4     作者: 培养办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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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于710日发布《关于对超过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作学籍注销处理的通知》,决定对弥曼等54名研究生作注销学籍处理。其中1人正在办理毕业手续,另有王亚萍等21人于规定期限内向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经委员会投票表决,须在2019年上半年完成所有毕业或学位论文答辩事宜。弥曼32人逾期未提交申诉材料,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经主管校长同意,按照注销学籍处理。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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