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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5     作者: 培养办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精神,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课题,学校特设立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经费的支持下,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师研﹝20165号),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2017年底通过质量考核的硕博连读生)

2.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注意:已经以主持人身份获得过本项目或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其它项目资助的,无论是否已结项均不再参加此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一般项目:

1. 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2. 项目负责人毕业前能按时完成项目;

3. 在学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未发生学术违纪情况及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4. 选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创新性。

(二)重点项目:

1.申报项目选题必须为本学科前沿课题,或是能够解决重要基础问题的选题,应是对学科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或极具应用前景的重大工程、技术创新研究;

2.申请者所在学科基础雄厚、特色鲜明,学科水平位居国内前列;

3.申请者的指导教师应在此研究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相关科研项目,有相关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发表,有相关的较高级别的科研奖励;

4.申请者应在本研究方向有优良的前期工作基础,在本研究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三、申报办法

1.申请者需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操作手册见附件2)。

2.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3.研究生院将以专家评审等形式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申报重点项目的,评审时须由项目申请人进行现场答辩。

四、时间安排

1.2018316日—25 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公开宣传及个人申报阶段。各单位研究生根据个人情况,自愿申请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表》。

2.2018326日—31 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筛选和审核,最终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将审核通过人员的有关材料于42前报研究生院。

纸质材料包括《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2018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推荐表(学院填写)》(见附件3,需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长安校区文汇楼A511室)。电子版材料只需要将附件3发送至邮箱:yjsc8@snnu.edu.cn

3.20184月上旬 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核,确定拟资助人员名单并公示。

五、名额分配

1.2018年全校拟资助博士研究生(2017级)一般项目30名、重点项目15名,硕士研究生(2017级)一般项目40名、重点项目20名。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名额分配:博士研究生一般项目按2017级人数的10%推荐,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足10人的学院推荐1人;博士研究生重点项目按2017级人数的5%推荐,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足20人的学院推荐1人;硕士研究生一般项目按2017级人数的2%推荐,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足50人的学院推荐1人;硕士研究生重点项目按2017级人数的1%推荐,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足100人的学院推荐1人。

六、说明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是我校设立的面向研究生的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师研﹝20165和本通知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的初审、推荐工作。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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