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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立项以及经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3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暂行)》(师研〔2016〕8号)(见附件1)的规定,经研究生本人申报,培养单位初审,研究生院组织评审专家组审核等环节。共批准120项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准予立项,每项资助2万元。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2)。

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2017年立项的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经费管理采取统一限额、集中报销的形式,为了便于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项目经费执行进度,研究生院共安排三次项目经费集中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集中报销:2017年10月30日、31日,须报销经费总额的20%;

第二次集中报销:2018年5月21日、22日,须报销经费总额的30%;

第三次集中报销:2018年9月17日、18日,须报销经费总额的30%。

剩余经费须在办理项目结题手续时全部报销完毕。

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在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1室(时间和地点若有变动,以研究生院网上通知为准)。

注意:项目周期一般为1-2年,理工科项目不得超过3年,文科项目不得超过4年。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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