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参加第三轮学科评估的邀请函》(学位中心[2011]76号)文件精神,建议我校现有的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二级学科积极参加本次学科评估。这次学科评估不仅是对我校多年来学科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总结,更重要的是为将要开展的国家重点学科申报、“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及“国家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创造良好机遇。学科评估的范围、原则等具体事宜见学位中心[2011]76号文件。现将本次参加学科评估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元月4日晚上 召开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动员会议,贯彻学校精神,学习领会文件内容,部署安排此项工作;
2.元月4日—
2月
13日
各参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讨论、自评,预填“学科评估简况表”并将预填表格发送至“211工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信箱地址:(211b@snnu.edu.cn);
3.
2
月14
日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学科评估简况表”进行审议,并通过表决确定本次参加学科评估的学科;
4.
2
月15
日
在“评估工作平台”上报参评学科清单;
5. 2月16—
3月
10日
各学科登录“评估工作台”下载表格进行正式填写,并打印样表提交“211工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6.
3
月11
日
—17日 学校组织专家会同填报单位对评估简况表进行讨论、修改;
7. 3月18日—19日 网上提交并印刷“学科评估简况表”;
8.
3
月20
日
将评估材料报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第三轮学科评估工作无论在形式或内容上都较以往有所不同,此次评估更加注重质量评价,弱化规模与数量,突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加强国际化指标,鼓励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分类评估,突出学科特色。请各参加学科评估的单位顾全大局,增加资源共享意识,确保填报数据准确可靠,以高质量完成第三轮学科评估工作。
为了确保此次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评估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并组织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评估工作小组,设立联络秘书并将秘书的联络方式告知“211工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姚若侠 王强
电 话:029-85310441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处
研究生部
二〇一二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