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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题】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4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相关培养单位、项目主持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为凝练总结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保证项目研究质量,学校决定对2020年获批的“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教〔2020〕198号)批准设立的项目(我校获批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项目自查

主持人对照项目申报书约定的预期成果进行自查,并于2022年8月29日前将《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及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jsc8@snnu.edu.cn。注:研究成果为发表的学术论文等,需提供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成果为教材或专著等,请提供相应教材或专著。

(二)学校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审核,对达不到结题要求或完成质量较差的项目,将责成主持人及时完善,确保质量。

(三)专家审议

学校上报材料之后,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将再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议,重点审议项目预期成果完成情况。

(四)结果公布

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根据专家审议结果,研究确定项目结题验收结论。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验收结论为“优秀”“合格”的项目,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证书》。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将减少项目所在单位下一轮项目申报数量,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三、其他

请各项目主持人高度重视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在规定的提交材料时间内充分梳理项目建设成果,做好总结。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联系人:闫喜龙,余敏;联系电话:8531035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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