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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成果奖】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及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7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相关培养单位及项目组:

为扎实有序做好2022年度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申报工作,遴选出最具优势、最具特色的成果代表学校和陕西省参与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及培育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申报范围

获得2019年和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具有申报本次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培育申报安排

(一)项目组打磨提高

各项目组按照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要求和内涵,在原省级成果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磨完善申报材料,包含申请书、成果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等。请各项目组所在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组建申报培育工作专班,依托校内外专家力量,对成果题目、主要完成人、成果内容等关键核心要素重新进行整合和拔高。

请项目所在单位于5月31日前提交首轮材料:《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A3对折打印,一式十份)、成果总结报告(限5000字,见附件3,A3对折打印,一式十份)、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成果支撑材料暂不提交。

(二)学校遴选推荐

依据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省级推荐指标,学校组织培育项目进行答辩评审,遴选确定省级推荐项目。入选项目依据专家组意见打磨后,由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相关工作安排依据项目培育进度和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省教育厅遴选推荐

省教育厅组织省级入选项目进行答辩评审,遴选确定国家级推荐项目。入选项目依据专家组意见打磨后,由省教育厅统一上报教育部。

相关工作安排依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相关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遵循“所在单位统一组织、项目组具体实施”及“全面整合、持续培育”的工作原则,扎实做好组织和策划工作。

2. 认真准备,充分论证。相关单位及项目组要严格按照国奖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全力确保申报质量,通过资源整合和反复凝练来凸显成果核心竞争力。

 教务处联系人:秦楠,李正德

 联系电话:85310331

 地 点:校务楼116办公室(教务处教学科)

 研究生院联系人:闫喜龙

 联系电话:85310350

 地 点:文汇楼A段511室(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2021年度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2.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报告

    4.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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