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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关于2022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通知,现制定我校2022年度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

一、 选派计划、资助内容

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0日-31日,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我校推荐上报攻读博士学位项目人数不限。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0日-31日,材料提交时间请等待后续通知。

二、选派对象、类别及要求

攻读国外博士学位项目(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以留学国学校学制为准)申请对象为脱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不属于选派对象。

申请时应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经外方学校考试/面试后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等材料。

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三、选派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页通知公告栏内予以公布。

四、其他说明

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尽早参加托福、雅思、WSK等外语资格考试。如果没有参加相关外语考试,而是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的,一定要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面试、考试的方式、时间、具体情况和考核结果,或单独出具证明。

2.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对于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扩大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研究生导师和优秀学生的宣传动员与推介工作,择优推荐。

3.请申请人员高度重视,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完整、详尽。

4.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

(1)研究生院

联系人:余敏

话:029-85310350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张瑾

电 话:029-85310583

相关链接:

《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12

《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5


注:各培养单位请于3月24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整理齐全, 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公室邮箱(yjsc8@snnu.edu.cn),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1室)。具体材料及要求见附件。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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